国家阶段是指提出PCT申请以后的30个月(个别延长至32月)后,进一步提出进入具体的国家或地区的申请程序,主要程序有:
1、应当在截止日前至少2个月开始明确指令(如签订合同)启动;
2、翻译原始文件(中文翻译英文)并校对;
3、由同泽指令拟进入国家地区的国外代理事务所启动申请程序,并提供所需文件和译文;
4、对译文进行校对和修改;
5、由国外代理事务所向所在国家地区的专利行政审查机关提交正式申请文件;
6、支付所需费用;
7、后续跟踪各项通知和所需程序文件及费用支付;
8、审查意见答复和申请文件修改及其他文件提供;
9、授权或驳回,办理授权证书手续和费用支付,结案。
10、年金缴纳(选择)。